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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到光復大陸? 軍友社占屋50年 判還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位於北市精華地段的台北國軍賓館,從興建後長達50年由「軍人之友社」占用,案經屋主北市家畜肉類公會提告返還;最高法院認定,該屋是公會興建擁有所有權,軍友社不能以當初約定使用房屋到光復大陸後,做為永久使用的理由,昨判軍友社敗訴、須返還占用的房屋確定。

5層樓的台北國軍賓館,座落於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巷弄內,臨近捷運站、馬階醫院及五星級飯店,屬北市黃金商業區,每坪房價逾60萬元;目前除3樓為家畜公會會址外,其餘各樓層都為軍友社使用,但軍友社已將1、2樓出租給日本料土信貸台中石岡土信貸台中房貸試算信貸年息理店及套房使用。

北市家畜公會萬華房屋汽車貸款信貸房屋買賣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表示,軍友社當年以資源短絀需民間支持軍隊為由,遊說他們以每隻豬抽1元的「勞軍款」,於1965年集資籌錢後,在北市府土地上興建房舍,無償提供軍友社作為國軍休憩、飲食之用,並約定於反攻大陸後,再將房屋還給公會。

公會指出,1988年間軍友社已將辦公室移往他處,卻將房屋再出租給第三人,完全喪失當初供作軍人使用的目的。

軍友社辯稱,台北國軍賓館是由公會無償捐贈,歷年來都是由他們繳納房屋稅,因此軍友社可繼續使用到光復大陸後。

歷審都認定,台北國軍賓館應由出資興建的公會取得所有權,至於契約內所謂光復大陸難以斷認是否必然發生,不能作為使用房屋的期限,既然軍友社將房屋轉租,公會自然可以終止契約,判軍友社須返還房屋,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使用到光復大陸-軍友社占屋50年-判還定讞-215006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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